姓名:杨天胜
职务:合伙人/律师
电话:13501105378
杨天胜律师,先后毕业于西南师范大学和西南政法大学,分获历史学士和法学硕士学位,具备律师、经济师、企业法律顾问资格和经验。
1993年从事兼职律师工作,1999年从事专职律师工作。2002年作为主发起人将北京市谢朝华律师事务所改制为北京市铭泰律师事务所,现为本所合伙人。
现任湛江仲裁委员会、湛江国际仲裁院的仲裁员。
曾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与重组委员会专业委员。
主要业务领域:政府、事业单位、公司法律顾问、公司设立、改制上市、并购重组、投融资、知识产权、房地产、重大经济民事诉讼仲裁等律师业务。
现任中国科学院微电子研究所、中国物联网研究发展中心(筹)、中国科学院物联网研究发展中心、江苏物联网研究发展中心、江苏中科物联网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江苏中科君芯科技有限公司、华进半导体封装先导技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北京中科微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科学院EDA中心、中科院微电子研究所南京智能技术研究院、昆山微电子技术研究院、中国恒基伟业集团及下属公司等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曾为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典当、融资租赁以及保理企业的现场合规检查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曾担任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中国邮政集团北京邮票印制局及其全资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及专项法律顾问。
曾担任和记黄埔地产集团北京逸翠园项目专项法律顾问。
曾作为中国恒基伟业集团有限公司代理律师,成功代理了该公司与北京北大青鸟有限责任公司、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香港青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一亿元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该案已作为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曾作为北京恒基伟业电子产品有限公司代理律师,成功代理了该公司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美国英特尔公司关于“奔扬”商标争议行政纠纷案,获得一、二审胜诉。
曾作为浙江丽水某房地产公司的代理律师,代理其与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发区分局行政违法纠纷案,并获得一二审胜诉
曾作为恒基伟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市光伏产业园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律师,代理其与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合同纠纷案一、二审,并获胜诉。
曾担任承德露露、北京城建、金马集团、铜峰电子等上市公司专项法律顾问。
曾承办兴安基金重组上市业务以及北京城建、金马集团等上市公司股权收购及资产重组等业务。
曾在中国中车系统从事多种经营管理、主任法律顾问、行政党务等领导工作,并在铁路投资融资、改制重组、经济纠纷、知识产权以及房地产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曾担任北京京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维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作为新力博交通装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转让专项法律顾问,向国资委出具法律意见;作为中国南车集团与美国卡特彼勒公司设备和技术合作项目中方法律事务专项顾问、北京市工业促进局信息处华之芯半导体设备和技术引进项目中方法律事务专项顾问。
曾代理上市公司安徽铜峰电子与安徽国元证券伍仟万元国债纠纷案、空军武汉蓝天宾馆叁仟万元借贷纠纷案、首钢世亚公司联营纠纷案、北京京泰网络公司与联合生产力公司PPNET网站开发纠纷案、北京京泰网络公司与TCL公司股权转让仲裁案、北京银汉广告有限公司与苏州华汉电视节目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电视剧播出权合同纠纷案、王雁与北京禹风古韵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阳光部落》著作权纠纷案等重大疑难案件。
曾担任大型电视片《跨越2000》、《走入香格里拉》、《英雄古道》等担任专项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