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梁长长
职务:合伙人/律师
电话:010-65978188,13910399731
传真:010-65974988
梁长长律师简介
学习教育背景
1981年9月至1985年7月在沈阳航空工业学院机械工程系学习飞机制造工程。
1986年至1988年在南昌大学学习法律。
1994年在对外经贸大学学习外贸。
1997年、1998年在南昌大学学习会计。
专业资格
1988年参加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取得《律师资格证书》。
1995年9月取得《中国税务师资格证书》。
1997年、1998年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考试《会计》、《财务管理》《税法》、《经济法》合格证书。
1998年10月取得国家经贸委、司法部、人事部、国防科工委《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
1999年8月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证书》。
1999年7月取得司法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证书》。
律师执业经验
1993年8月起执业,在江西省律师事务所执业。
1995年6月起在江西中律律师事务所执业。
2000年12月起在北京市泰德律师事务所执业。
2005年4月起在北京市铭泰律师事务所执业。
工作经验
1985年8月起在大型飞机制造集团从事技术工作六年,担任过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
1988年起取得律师资格二十四年。
1991年4月起任大型集团法律顾问十年,先后被聘为经济师、高级经济师、集团法律顾问室主任。
1993年起在律师事务所执业十九年。
2002年12月经北京市人事局批准人才引进迁入北京。
执业领域
证券发行上市
投资融资、外商直接投资
国有企业改制重组
公司重组并购
重大技术引进与合作
房地产开发
知识产权
合同法
风险投资
保险
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
国内劳动争议、国际劳务输出争议
民事刑事诉讼、行政复议、仲裁
常年法律顾问
梁律师曾参与洪都航空、石景山游乐园、海星邦和生物制药、施康元药业、银证数码、First China Media等多家公司的股份制改造工作,担任PT红光、福地科技、汇通水利的常年法律顾问或资产置换重组的法律顾问、冀东水泥配股的专项法律顾问以及北京某公司清算小组法律顾问。
梁律师曾为中国建设银行、新加坡华侨银行提供过商业银行法律服务。代理过银行票据争议案及2亿多元进口设备海损索赔案,主办过总额2亿多元的专项技改贷款债转股项目,并为3.45亿美元飞机出口及内销融资租赁提供过法律服务。梁律师还曾为招商银行作为牵头银行的大连金座广场银团贷款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梁律师曾为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就政府风险投资引导资金的使用设计全套法律方案,并常年担任十余家高科技企业的法律顾问。
工作语言 英语
社会活动
任北京市律师协会 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 委员
中央电视台《经济信息联播》特邀嘉宾
1981年9月至1985年7月在沈阳航空工业学院机械工程系学习飞机制造工程。
1986年至1988年在南昌大学学习法律。
1994年在对外经贸大学学习外贸。
1997年、1998年在南昌大学学习会计。
专业资格
1988年参加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取得《律师资格证书》。
1995年9月取得《中国税务师资格证书》。
1997年、1998年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考试《会计》、《财务管理》《税法》、《经济法》合格证书。
1998年10月取得国家经贸委、司法部、人事部、国防科工委《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
1999年8月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证书》。
1999年7月取得司法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证书》。
律师执业经验
1993年8月起执业,在江西省律师事务所执业。
1995年6月起在江西中律律师事务所执业。
2000年12月起在北京市泰德律师事务所执业。
2005年4月起在北京市铭泰律师事务所执业。
工作经验
1985年8月起在大型飞机制造集团从事技术工作六年,担任过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
1988年起取得律师资格二十四年。
1991年4月起任大型集团法律顾问十年,先后被聘为经济师、高级经济师、集团法律顾问室主任。
1993年起在律师事务所执业十九年。
2002年12月经北京市人事局批准人才引进迁入北京。
执业领域
证券发行上市
投资融资、外商直接投资
国有企业改制重组
公司重组并购
重大技术引进与合作
房地产开发
知识产权
合同法
风险投资
保险
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
国内劳动争议、国际劳务输出争议
民事刑事诉讼、行政复议、仲裁
常年法律顾问
梁律师曾参与洪都航空、石景山游乐园、海星邦和生物制药、施康元药业、银证数码、First China Media等多家公司的股份制改造工作,担任PT红光、福地科技、汇通水利的常年法律顾问或资产置换重组的法律顾问、冀东水泥配股的专项法律顾问以及北京某公司清算小组法律顾问。
梁律师曾为中国建设银行、新加坡华侨银行提供过商业银行法律服务。代理过银行票据争议案及2亿多元进口设备海损索赔案,主办过总额2亿多元的专项技改贷款债转股项目,并为3.45亿美元飞机出口及内销融资租赁提供过法律服务。梁律师还曾为招商银行作为牵头银行的大连金座广场银团贷款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梁律师曾为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就政府风险投资引导资金的使用设计全套法律方案,并常年担任十余家高科技企业的法律顾问。
工作语言 英语
社会活动
任北京市律师协会 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 委员
中央电视台《经济信息联播》特邀嘉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