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是由原北京谢朝华律师事务所整体改制及更名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本所在充分继承了原北京谢朝华律师事务所涉外业务和能力的同时,又扩大了非诉讼项目和诉讼业务范围,增加了律师队伍力量。本所合伙人主要由原北京谢朝华律师事务所主要骨干律师组成,他们分别具有法学教授、法学博士、高级律师、法学硕士、法学双学士及学士学位,且分别来自于检察、法院以及政府部门,实践经验丰富,办案能力强,其中部分合伙人熟练掌握英语、法语和韩语。本所律师积极参与全国律师协会工作,分别出任全国律师协会经济专业委员会委员、教育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委员,并曾参与2000年《中国律师业发展报告》起草工作。